关于组织评选文化与传播学院第五届“青春榜样”的通知

发布者:文化与传播学院发布时间:2022-11-08浏览次数:312

各团支部、各班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寄语新时代青年,要求“广大青年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让青春在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文化与传播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寻找身边的榜样,为全院学生树立榜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感召青年学子书写最美奋斗青春。

 

一、活动主题:

汇聚榜样力量,点燃奋发青春

 

二、活动对象:文化与传播学院全体在校生

 

三、评选标准:

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专业技能、学生工作、爱心志愿、自立自强、文体杰出、自主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充分发挥青春榜样的带头模范作用。从以上类别中,评选6名入选“文化与传播学院青春榜样”,另评选“青春榜样提名奖”6名(具体人数根据推荐情况可做调整)。

 

四、评选办法:

1、各班级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班级内广泛开展候选人推荐和评选评议工作,推报“文化与传播学院青春榜样”候选人。各班报名人数不限,符合条件均可报名。

2、报名人提交推荐材料包含以下内容(见附件):(1)推荐登记表;(2)“文化与传播学院青春榜样”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3)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4)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2-3张和证件照片1张;(5)自我介绍材料(300字以下,要求高度概括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将作为之后的宣传材料)。以上材料需要提供电子版,请于1118日之前统一命名为“姓名+青春榜样报名”以班级为单位(包括推荐和自荐)打包发送至:QQ1795886725(学生会综合事务部刘倩倩),请辅导员审核后再发送。附件1、附件2及个人相关证书复印件纸质版请以班级为单位,1118日之前交至院团委办公室。

 

五、宣传表彰:

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从候选人中评选出6名同学成为“青春榜样”,6名同学获得“青春榜样提名奖”,均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并制作事迹展板进行宣传。青春榜样候选对象需要准备颁奖词(要求:字数简练、高度概括、体现特点)。

 

六、活动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各团支部各班级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扩大该活动在我院全体学生中的影响范围及程度。

2、认真推荐评选。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填报有关材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3、注重宣传报道。各班级要结合自身活动开展情况,积极进行宣传报道,可举办“青春榜样”优秀事迹分享会、宣讲会、报告会等以及在“行知文传”该平台扩大活动影响力。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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