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广泛征求教师、学生意见和院领导班子研究,为加强专业实践教学和开展学生实践活动,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经费向实践教学和实践活动倾斜。我院拿出一定的资金支持微电影创作基地、黄山学院电视台、话剧社团、新安江晨报的学生实践基地建设,保证学生的专业实践有效开展。 二、每位教师在一个学期内(半年),必须组织一个学生实践社团(基地),或者组织一次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此项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奖等的一票否决项。 三、每位学生在一个学期内(半年),必须参加一个社团活动或者参加一次专业实践活动并有实践成果,并根据实践成绩作为评优、奖学金等评选的加分项目。 四、为了方便学生使用机房(非线编辑),我院决定在周一、周二晚上7:00—9:00对学生开放,教师值班,我院学生均可使用。 黄山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 2015.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