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保证课程教学的连续、有效,使课程内容的选择满足学生应用能力培养的需要,实现课程内容科学合理的呈现,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院各专业必须开展核心课程教学内容审核;
二、教学内容审核活动的开展,由院教学委员会负责;
三、教学内容审核一般安排在开课学期之前学期期末进行;
四、审核采用教学大纲审核与教师说课结合的方式,在其他专业兼课教师,到兼任课程专业教研室说课;
五、审核重点是课程内容的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课程名称与教学内容的契合度,章节构成;
2. 内容筛选是否满足课程培养需要,体现应用型要求;
3. 内容的重难点是否清晰;
4. 内容是否与其他课程内容重复或冲突。
教研室对审核结果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本人,并请教师按照意见整改,整改结果经过集体听课等方式进行考察。
文化与传播学院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