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传播学院课程教学内容审核制度

发布者:文化与传播学院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1104

为了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保证课程教学的连续、有效,使课程内容的选择满足学生应用能力培养的需要,实现课程内容科学合理的呈现,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院各专业必须开展核心课程教学内容审核;

二、教学内容审核活动的开展,由院教学委员会负责;

三、教学内容审核一般安排在开课学期之前学期期末进行;

四、审核采用教学大纲审核与教师说课结合的方式,在其他专业兼课教师,到兼任课程专业教研室说课;

五、审核重点是课程内容的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课程名称与教学内容的契合度,章节构成;

2. 内容筛选是否满足课程培养需要,体现应用型要求;

3. 内容的重难点是否清晰;

4. 内容是否与其他课程内容重复或冲突。

教研室对审核结果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本人,并请教师按照意见整改,整改结果经过集体听课等方式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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