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传播学院课程设置论证制度

发布者:文化与传播学院发布时间:2018-05-25浏览次数:723


根据学院各专业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提升应用型课程建设力度,达到课程教学真正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实现项目教学的目标,为使课程设置科学合理高效,学院对本科各专业培养方案专业核心课程体系设置施行专家论证制度。现就论证事项做如下要求:

一、论证形式

采取集中召开专家论证会的形式。在论证会召开前一周将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核心课程大纲送达各位专家,以保证其有充分的时间提前审阅。

论证会的流程一般为:各专业负责人作ppt汇报,现场回答专家质询,听取专家意见。  

二、专家聘请

聘请校内外与学院专业建设相关的专家,原则上要求每个专业都应有至少一个及以上校外与论证专业相关专家参加。

三、论证要点

论证主要围绕以下几点进行:

(一)合规性审查:专业核心课程是否符合专业指导规范的要求。

(二)系统性和科学性审查:

1、专业核心课设置是否遵循了科学规律,围绕“知识、能力、素质”要素,形成了一个结构严谨并有机衔接的课程体系(模块),以确保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2、课程整合情况,解决了专业核心课程零散、衔接不甚合理、教学内容陈旧、重复等问题;解决了专业理论课程与实践实训项目衔接整合等问题;解决了学生动手实践机会少等状况。  

(三)特色审查

专业发展是否对接地方文化建设、经济发展需求,体现特色的、实实在在的专业建设方向,构建起学生“一专多能”的知识能力培养体系,以满足学生择业创业需求,为实行项目化教学打下课程建设体系的基础。

四、其他

1、邀请专家条件以学校教务处标准一致。

2、专家论证是对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定稿前的最后一次把关,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将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  

3、学院要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的修订,并由行政院长任第一责任人,院教学委员会成员参加课程设置的讨论及最后的专家论证会。

4、论证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校教务处备案。专家论证会召开前就时间地点等报告教务处,并请教务处派相关人员参加。  

5、为保证本科培养方案的严肃性,明确各方责任,要求各专业上交的培养方案纸质稿中的“制定培养方案成员名单”里的所有姓名印刷体旁需有本人的亲笔签名。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任务,人才培养方案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课程设置是提升学生各方面能力,彰显学科建设特色的重要手段,各专业教研室高度重视课程设置工作,将课程设置论证工作切实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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