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会(盖章)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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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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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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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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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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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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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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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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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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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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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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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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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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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足 (选填) |
(一)创新性不足; (二)覆盖面不广; (三)还有其它进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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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建议 (选填) | 继续深入学生会改革,完善服务制度、服务能力、服务体系现代化,打造适应现代化高水平高校要求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 |
(以上自评表空表见附件2中深色背景部分)
二、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三、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王欣成 | 预备党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三 | 9/60 | 否 |
2 | 李想 | 预备党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三 | 1/39 | 否 |
3 | 张范文 | 预备党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三 | 7/41 | 否 |
4 | 李苏月 | 预备党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三 | 10/39 | 否 |
5 | 周思雨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二 | 17/62 | 否 |
6 | 姚雯雯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二 | 11/62 | 否 |
7 | 刘梦璇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二 | 1/62 | 否 |
8 | 董雅睿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二 | 1/40 | 否 |
9 | 俞扬稣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二 | 3/40 | 否 |
10 | 王心莲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二 | 12/62 | 否 |
11 | 陈宵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二 | 5/58 | 否 |
12 | 陆云云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一 | 无 | 否 |
13 | 孔慧宁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一 | 无 | 否 |
14 | 李晓娜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一 | 无 | 否 |
15 | 马帅帅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一 | 无 | 否 |
16 | 李佳龙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一 | 无 | 否 |
17 | 安琛琛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一 | 无 | 否 |
18 | 李佳珂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一 | 无 | 否 |
19 | 胡婧怡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一 | 无 | 否 |
20 | 查靖慈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一 | 无 | 否 |
21 | 刘心语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一 | 无 | 否 |
22 | 陆婧蕾 | 共青团员 | 文化与传播学院 | 大一 | 无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四、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黄山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黄山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共青团黄山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委员会研究,报校团委与院党委批准后,确定黄山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下简称主席团成员)候选人4人,按照2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3人。
一、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团支部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覆盖各专业;其中,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报院团委同意后,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提名原则及应注意做好的工作
(一)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提名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从有利于学生会的工作的角度出发,在提名候选人时,严格依照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把符合条件、在广大学生中有威信的优秀同学推荐上来。
(二)按照整体结构合理、全面适应学生会工作需要的原则做好学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工作,须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在酝酿提名工作开始前,要对广大同学公开宣传学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原则和对人选的基本要求。第二,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推荐程序,组织广大同学充分酝酿提名,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同时,要防止不讲原则,不论提名条件,凭个人好恶取人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出现。第三,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三、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黄山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 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3. 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黄山学院学生会章程》;
4. 积极投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5.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6. 在广大学生中有一定的威望,工作能力较强,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热情。
黄山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黄山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委员会、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
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经批准,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委员会应选委员6名,候选人8名,差额2名;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应选成员3名,候选人4名,差额1名;出席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应选代表12名,候选人15名,差额3名。
四、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是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各团支部酝酿、院团委审核、院党委批复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大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进行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七、书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对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按无效票计票。选举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对候选人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不画任何符号,且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方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右侧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不划“○”的视为无效,且所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八、大会选举产生黄山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委员会及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九、大会选举设监票人2名,监票人由不是候选人的正式代表中提名,并经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大会选举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由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会指定,已被确定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大会选举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监票人、党员依次进行。
十一、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后,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读当选人名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黄山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在实施过程中,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0月24日下午,文化与传播学院在文渊楼1205教室成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院团委负责人庆武以及各班级学代表共54人出席大会,会议由学生会成员王欣成主持。
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大会听取并审议了《2020-2021 学年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由2020--2021学年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芦璇进行汇报。随后,王欣成宣读《黄山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产生大会监票人、计票人。
在各班推举候选人的基础上,经院团委的反复酝酿与选拔,确定我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名,应选委员7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4名,应选成员3名;出席第四届黄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15名,应选代表12名。大会本着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不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最终选举王欣成、李苏月、陈若冰,徐诺,卜展飞,琚瑞为学生委员;王欣成,李想,张范文为本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王欣成,赵涵絮,晋梦瑶,侯雪梅,李想,李苏月,张范文,姚雯雯,张璐旸,琚瑞,陈若冰,刘奕作为出席第四届黄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随着大会各项议程的顺利完成,本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光荣啊,中国共青团》的歌声中圆满闭幕。
(网页链接:
https://wbxy.hsu.edu.cn/44/4f/c1758a148559/page.htm)
六、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黄山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报校团委和院党委批准后,确定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69名。
一、代表条件
1.具有黄山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积极上进,身心健康,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无重修、补考),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5.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在学习上、生活和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6.热爱学生工作,群众基础良好,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议事能力和一定的从事学生工作能力。
二、代表产生的程序
本次学生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主要产生程序包括:
1.候选人推荐
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提名要从基层开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根据班级团支部和多数学生的提名,经本学院团委审查后,确定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组织考察
院团委应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逐个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要注意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并形成考察材料。
3.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考察结束后,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含差额数),经院党委同意,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代表选举
各团支部开展基层选举,通过差额20%的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代表选举。
七、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团委副书记 | 方婷婷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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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方婷婷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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