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王鑫、喻博森同学退学决定书送达说明

发布者:文化与传播学院发布时间:2021-10-19浏览次数:424

根据《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教【201744号)第十章第四十五条第(四)款:无论何种原因(含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等)在校学习时间超过六年者(建筑学专业超过七年者)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王鑫同学作退学处理。因与学生联系未果,特发布送达说明,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到文化与传播学院办公室领取退学送达书。

根据《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教【201744号)第十章第四十五条第(十一)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喻博森同学作退学处理。学生家长表示接受退学处理,不前往学院领取退学决定送达书,特此说明。

 

 

文化与传播学院

2021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