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传播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值班制度
发布时间: 2018-10-22 浏览次数: 246

为了使文化与传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管理更加规范,资源使用更加合理,以便为学生会成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学生会形象,特制定此值班制度。

第一条 值班内容包括:1、打扫办公室、会议室卫生。2、整理办公室物品。3、为老师提供帮助。4、为老师同学提供咨询。5、物品借用服务。6、其他内容。

第二条 值班人员依据值班安排表准时到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勤。人员到勤后应在《值班记录册》上认真做好到勤记录。

第三条 值班人员无法到场执勤,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请假,递交请假条,并说明原因。请假条须由本部部长、主席或副书记签字,经办公室批准后,请假有效。办公室须对请假事由认真审核,做好相关记录,并于当日值班结束后向分团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员说明情况,且递交假条归档。

第四条 值班人员如因突发情况无法到场执勤,须及时联系代班人员做好代班工作,并且提前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在《值班记录册》上做好相应记录。若无法联系到代班人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协调解决;事后补交假条(因病,附病例复印件),在下次例会中向全体分团委学生会成员说明原因,经分团委办公室确认后撤销相关处罚

第五条 若有老师、同学咨询有关事情或寻求帮助,值班人员须热情接待、耐心讲解;如有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应根据来访人员需求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第六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保持办公室安静、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吸烟、吃零食等。若遇到不能处理的事情应及时上报。

第七条 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整理好物品,关好窗户、电器,锁好办公室大门文明离开。